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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就是高温补贴要在编才有吗的相关回答。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不发放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起诉;其他情形下,法律未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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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制定的高温补贴费是根据实际地区的温度情况进行的,每个地区的实际天气情况都会影响高温补贴费的发放和标准的制定。为了更好地管理我国高温费的发放,国家制定了相应的高温费补贴标准。大家一起来看看下面。一、我国高温补贴标准-40℃停止露天作业:新方法明确,高温天气是指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站向公众公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当日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气象台发布的预报温度调整作业时间。二、我国高温补贴标准——孕妇高温禁止露天作业:办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到来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孕妇和未成年人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和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我国高温补贴标准——超过35℃的室外作业享受高温津贴:新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四、高温津贴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同时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要的药品,不得发放资金代替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抵消高温津贴,最大限度地保证高温津贴在高温劳动者中的有效使用。5、我国高温补贴标准——中暑诊断为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工人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而中暑,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及物动词我国高温补贴标准-各地区高温补贴标准:广东、重庆、福建最长5个月,江苏率先调至每月200元。今年江苏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有所调整:从事户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从160元调至200元,每年按4个月计发。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关于试用期有没有高温补贴,试用期员工也应当得到和普通员工一样的劳动安全保障,因此是有高温补助的。企业还应合理安排夏季职工工作时间和班次,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一些高温作业企业,最好错开中午最热的时段,可以将工作时间调整为6:00~10:00和15:00~19:00,避开高温。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最长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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