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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
所谓,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工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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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刑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已满十四岁,是指实足年龄,应以日计算,即过了十四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十四岁。例如,被告人1968年7月26日生,至1982年7月27日即认为已满十四岁。对已满十六岁、已满十八岁年龄的计算,亦与此相同。并且一律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 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但是无法准确查明被告人具体出生日期的,应当认定其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60岁以上驾驶执照的新规定:1、年龄在60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巴士、牵引车、城市巴士、中型巴士、大型卡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的大型巴士、牵引车、城市巴士、中型巴士、大型卡车驾驶执照的,必须在汽车驾驶执照的发行地或发行地以外的车辆管理处更换驾驶执照的是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汽车的汽车驾驶执照。年龄在70岁以上的情况下,不得驾驶低速卡车。三轮车。普通三轮车。普通摩托车和轮式自行车的普通三轮车。持有普通摩托车驾驶执照的,必须在汽车驾驶执照的发行地或发行地以外的车辆管理处更换驾驶执照。2、年龄在60岁以上,持有的汽车驾驶执照只有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的驾驶执照,或者年龄在70岁以上,持有的汽车驾驶执照只有低速卡车。三轮车。轮式自行车的驾驶执照,车辆管理必须取消汽车驾驶执照。3、校车驾驶员年龄超过60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取消校车驾驶资格,通知汽车驾驶员更换汽车驾驶执照,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员工工伤,在年满60岁之后也是可以领取伤残赔偿金的。但是需要根据当地法律规定进行执行。伤残赔偿金分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有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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