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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发票已经进行认证操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
1、可以开,但是有被税务局抽查的风险,正规的流程是转对公账户开发票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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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是从该发票开具之日开始计算180天内都有效,具体你准备在哪个月份抵扣取决于你公司的税收筹划。如果当月你购入的货物已经实现了收入,那么理所应当有相应的成本及进项入账。具体分录如下:1、收到货物及发票,尚未支付货款时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2、支付货款时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现将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公告如下:一、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二、上述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规定无法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购买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的程序,由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选择“所购货物或劳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或“所购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二)纳税人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的程序,经国家税务总局稽核比对相符后抵扣进项税额。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的,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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