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就借据凭证来说,一、这需要分情况,关键看借款金额的多少。如果万元以下的现金支付就不需要银行凭证;如果借款金额达到几十万,甚至于上百万元就需要...
法院介绍信不可以随意调查东西。如果法院想要调查,可以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通知书是指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法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取与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借入各种短期借款时(长期一样),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月末计提利息时,借:财务费用,贷:预提费用。实际支付利息时,按已预提利息的金额借:预提费用,借:(按实际支付利息金额和已经预提的利息的差额)财务费用。(按实际支付利息金额)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归还借款时,借:短期借款,贷,银存或现金。
评定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来使用,首先要考量手机短信是否具备证据效力,即手机短信亦应具备证据的三大性能: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证据的客观性要求手机短信必须真实的反映案件事实、手机短信的内容应当未曾受到过任何删改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具体到手机短信,因每一个手机号码均对应一个唯一用户,手机短信的收发只能在特定的两个手机号码间进行,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两个特定的手机号码间的短信收发,可认定为两个特定的用户之间在特定的时间发生的通信行为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应当程序合法(指证据的来源、收集过程或提取方法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形式合法、主体合法(主要针对人证而言)。对于手机短信的来源,严格来说应推定审查以下内容: (1)手机短信证据是否是客观真实的存在 (2)手机短信证据收集的主体、时间、地点、过程、对象等是否合法 (3)手机短信证据是否被他人非法输入和控制。 通过以上分析可看出,手机短信作为证据,已具备了证据的关联特性,但因手机短信内容的易删改性以及来源的复杂性,而直接影响到对案件事实进行客观、真实的认定,在法无明文规定的前提下,如何判断手机短信的证明效力,就要靠主审法官利用自由裁量权来综合认定。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6人已浏览
1,618人已浏览
1,692人已浏览
1,5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