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可以,还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检察院反应,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1、申请复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还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根据您的叙述按照《刑事诉讼法》15条,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无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时限的; (四)经大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丧命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职责的。您的情况轻伤以上牵涉刑事职责,如需法律帮助,能够电话联系我俩。
轻微刑事案件,即三年一下有期徒刑的,只要符合和解条件的,可以在公安局和解。请参看2013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400人已浏览
1,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