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文件规定: (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
对于“营改增土地出让金契税”,契税正常缴纳,只不过是营业税变成增值税了,别的没变,增值税的税率变成3%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有土地出让金缴纳的标准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种方式中,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协议出让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具有主观因素。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主要发生在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行为上,因此规范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至关重要。 一、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二、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划拨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 三、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或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四、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土地使用权契税税率是契税实行3% ~5%幅度税率。实施幅度税率是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和经济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
答:首先,要缴营业税:在中国境内转让无形资产(这里的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这里的厂房)的单位和个人,要缴纳营业税。其中“境内”是指土地或不动产在境内。贵公司满足以上条件,不分外资企业。单位或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5%的税率计税。由于贵公司自建的是厂房,如果是住房的话,转让时除了要缴纳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还要缴纳建筑业的营业税。其次,要缴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土地增值税也不分内外资企业、中外籍个人。再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这部分税法我还没看具体情况我就不说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3人已浏览
91人已浏览
438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