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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没有产假,只有陪产假。目前,我国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陪产假,陪产假的规定基本上出现在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其中陪产假最短7天,最长1个月。...
各地标准是不一样的,一般的是7天,也有10天或15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陪产假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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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这项内容的第四十八条拟变为第四十四条,晚婚晚育字样也在这一条中被删除。同时,“晚婚的职工,凭《结婚证》增加婚假十二天”被删除。“婚假”也在享受政策中消失。 拟变为: 第四十四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 (二)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三)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四)无单位人员,凭生育情况证明,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职工在享受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我国法律没有对丈夫的陪产假作出统一规定,每个省份实行的陪产假日期不一致,具体见于各省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即使没有陪产假的地方如果你的状况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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