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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和办展活动的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活动宗旨、名称、地点、规模、时间、内容、可行性方案、经费预算、参展人数、在外...
参加展览会的单位必须是有外经贸经营权的各类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供货、协作单位的人员可以作为参展单位的邀请人员参加展览会;参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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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主办单位在招商和办展活动结束后的1个月内,将总结报告报送外经贸部。招商活动中达成的合作意向项目,主办单位要定期检查,促进项目进展,并在半年后向外经贸部报送1次项目落实情况。以上两项材料将作为审批下次活动的参考。外经贸部每年向国务院报告1次本年度赴国(境)外招商和办展活动举办情况及下年度的审批情况。
参加展览会的单位必须是有外经贸经营权的各类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供货、协作单位的人员可以作为参展单位的邀请人员参加展览会;参展人员应是主管业务领导和懂外语的业务人员。省、部级干部如确需出国(境)参加招商和办展活动,应按规定报请国务院批准。办展活动的团组人数每个摊位不超过两人,招商洽谈会的团组人数根据所报项目情况及所赴国别情况而定。不得安排与经贸工作无关的人员参加招商或办展活动。不得安排非工作需要的绕道、顺访以及专项旅游。在外时间按实际活动天数前后最长各加4天计算,不得延长。
各主办单位在招商和办展活动结束后的1个月内,将总结报告报送外经贸部。招商活动中达成的合作意向项目,主办单位要定期检查,促进项目进展,并在半年后向外经贸部报送1次项目落实情况。以上两项材料将作为审批下次活动的参考。外经贸部每年向国务院报告1次本年度赴国(境)外招商和办展活动举办情况及下年度的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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