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该处罚行为明显违法。行政机关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前提是违法行为必须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在此前提下,两种情形下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
一般在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克扣其工资的,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一百一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罚款: (一)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二)指使、强迫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但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四)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非法拦载、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致使交通严重阻塞、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 (六)未经批准占用道路从事大型活动、商业活动,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 (七)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八)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九)使用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机动车的; (十)使用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的机动车的; (十一)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机动车驾驶人、个体车主对雇用的驾驶人肇事逃逸行为知情不报的; (十二)承修外观损坏车辆未履行登记、记录义务的。 不会的。继续拉你的货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1人已浏览
413人已浏览
354人已浏览
1,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