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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根据我国《》的规定,担保责任的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对没有还款日期的债务,期限届满如何计算,应优先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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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债务到期后,担保期限的计算依据担保类型而定。如果是担保物权担保的,主债权有效,担保就有效。如果是保证的,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期限未约定,那么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为担保期限,如果在这六个月中债权人没有向你主张,那么你免除责任。如果债权人向你主张了,则发生担保期限时效中断,担保期间重新开始计算。所以,你还是有担保责任的。至于承担什么担保责任,有一般和连带担保之分,如果是一般担保责任,则首先得债权人起诉主债务人后,主债务人无财产可执行,你才承担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责任,那么主债权人可以同时向你和债务人主张,此时你和你朋友的地位是一样的。
根据我国《》的规定,担保责任的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对没有还款日期的债务,期限届满如何计算,应优先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应该先遵守双方的交易习惯,如果没有交易习惯的,可以返还,但债权人如果主张还款的,须给合理的还款期限。也就是从合理期限届满时,认定主债务到期,担保责任就从该时起计算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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