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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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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大市场的东西报的价格都是不含税的价格,他们这些个人商家都是直接找代理拿货,赚个差价,如果你要发票,发票是要叫税的,这些商家肯定不愿意承担,所以要你付。当然,如果你去大型的卖场,您会发现价格有点高,这些都是含税价格,要发票时也不会再多余收费。
《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的立法目的之一在于积极引导正确注册和使用商标。 商标标识本身并没有商业价值,其价值在于经过使用后具有了识别商品及服务来源的功能。商标法保护的是可以起到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能够承载商誉的标志。注册商标只有经过使用,才能发挥其区分商品来源及服务的作用,未经使用的注册商标,仅仅只是一种符号,并不值得商标法的保护。基于此,在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中,民事责任的承担也应有利于鼓励商标使用,激活商标资源。对于未实际投入商业使用的请求保护的注册商标,确定民事责任时可将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作为主要方式。除为维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外,如果确无实际损失和其他损害,一般不根据被控侵权人的获利确定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偿赠送货物可否开具专用发票问题规定,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受赠者为一般人,可以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三、关于无偿赠送货物可否开具专用发票问题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受赠者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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