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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步确定兼并方和被兼并方企业。 2、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 3、资产评估。 4、确定产权底价。 5、签署兼并协议和转让价款管理。 6、办理...
公司合并遵循以下程序: 1、制定并购协议; 2、合并股东会决议合并协议的内容;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确定合并后各方的出资比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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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流程:提出申请——受理申请——调查核实——作出决定——送达决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认定遵循以下流程:一、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复印件;(二)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判决书;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书;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公安机关、见义勇为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呈送人社局审验。二、受理申请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三、调查核实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社局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四、作出决定人社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其中,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五、送达决定人社局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司的收购过程如下:1、制定收购战略计划2、选择收购对象的企业必须对收购对象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根据收购动机和目的筛选合适的收购对象。3、制定并购方案,充分理解并购对象各方面的情况,尽量减少并购风险,避免并购对象开展前期职务调查。4、提交并购报告书确定并购对象后,并购双方应各自制定并购报告书,向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的审查手续。国有企业重大并购活动或被并购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批准的集体企业被并购,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制企业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查通过。并购报告批准后,必须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发布并购信息,通知并购企业的债权人、债务人、合同相关人员等利益相关人员。5、开展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是企业并购实施过程中的核心环节,根据资产评估,能够分析确定资产的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的差别,及其资产名义价值与实际效能的差别,精确反映资产价值量的变动状况。6、协商合同并购双方根据资产评估确定的交易基础价格,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双方法人代表签订正式并购合同(或并购合同),明确双方在并购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7、办理股(产)权转让并购协议签订后,并购双方应当履行各自的审批手续,并报有关机构备案。涉及国有资产的,应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审查。审查后,应立即申请法律公证,确保合并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并协议生效后,合并双方应立即办理所有权转让和资产转让,向工商等部门办理户口、注销、变更等手续。8、对价并购协议生效后,并购方应按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将现金或股票、债券等形式的报价文件交给并购企业。9、并购整合并购活动能否取得真正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并购后企业整合运营状况。并购整合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的整合.经营业务的整合.管理制度的整合.组织架构的整合.人力资源的整合.企业文化的整合等。
公司并购流程为: 1.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定位,形成并购战略。 2.确定并购目标和时机。 3.制定并购方案。 4.提交并购报告。确定并购对象后,并购双方应当各自拟订并购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5.开展资产评估。 6.与被并购企业进行谈判签约。并购双方根据资产评估确定的交易底价,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并由双方法人代表签订正式并购协议书。 7.办理股权转让。 8.支付对价。 9.并购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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