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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登录主页在线申请2、然后携带规定资料向预约区住宅建设局提交申请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初审资料4、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区受理窗口发行...
一、上海公租房去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申请。二、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具体细则有: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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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策设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可以是家庭,也可以是单身人士,不过,申请必须要同时符合四项条件:一是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二是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三是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四是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上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如下:1。申请人登录官方网站在线申请;2。然后将规定的信息带到预约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3。工作人员接受信息,并进行初步审查;4。初步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收据,扫描上传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最终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审查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并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5。每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簿。提交市主管部门的最终审查;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6、市主管部门每季度与市规划、土地委员会、民政、区住房安全部门共同核实相关条件。
(1)具有市城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2)与市就业部门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3)市没有自己的住宅和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结婚分室居住困难,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4)申请时,市廉租住宅、经济适用住宅等其他住宅保障政策申请公租,必须按照以下手续(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申请,也可向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申请。(2)提交资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3)资格审核。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查通过的,运营机构必须发行登记证明书,向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申报。(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5)轮流供应。符合条件的对象可根据住宅供应等情况实施轮候供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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