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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帮到你。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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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仍继续适用浙政发(2009)50号通知的规定。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浙江省五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安排工作的,此项赔偿无;不能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为本人工资的70%; 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b、大部分不能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c、部分不能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4、住院伙食补助费: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支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9、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您在浙江2014年10级工伤赔偿额的计算方法: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609元*7个月=25263元;社保仅按照2166元*7个月=15162元来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部分:25263-15162=10101元由单位补足。解除劳动合同后还有: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个月*3709.41元=7418.82元。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3709.41元=7418.82元。以上三项合计:40100.64元。您的赔偿额还有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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