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以下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以下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以下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以下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福利、工伤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聘用协议发生的争议;(四)因经济性裁减人员发生的争议;(五)因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六)因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七)依法应当受理的其他争议。临沂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市直、中央、省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以及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2人已浏览
310人已浏览
338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