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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由专门的评估公司出具。然后根据评估报告,确定拍卖底价,公示后由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房屋拍卖所得款支付欠款后的剩余部分归房屋所有人。 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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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没有这方面的收费标准,这不是法院的收费范围。2、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取的是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证人等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误工补贴。法院无权收取鉴定费,因此,法院也就没有收取鉴定费的收费标准。法院给房子鉴定估价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准确的说法应当是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争议房产的价值进行评估鉴定,法院委托是不收委托费的,只有鉴定机构收取鉴定费。至于鉴定机构收取鉴定费的标准,那是由鉴定机构的权限范围,法院无权干涉。
一、要被执行拍卖的房子,法院是无权评估的,而是由相关房屋评估资质的机构做评估的,按照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的。二、房产评估原则:1、供需原则:商品的价格由该商品供给和需求的均衡点来决定。供小于求时,则价格上升,否则下降。房地产的价格由类是房地产的供求状况决定。2、替代原则:在同一市场上效用相同或相似的房地产,价格趋于一致。3、最有效使用原则:以最佳使用所能带来的收益评估房地产的价格。4、贡献原则:它是收益法和剩余法的基础5、合法原则:房地产评估要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测算房地产的纯收益时,不能以临时建筑或违章建筑的收益为测算基础。6、估价时点的原则:估价时点又称:估价基准日、估价期日、估价时间,是一个具体的日期,通常年、月、日表示,估价额是该是该日期的价格。房地产市场是不断变化的,房地产价格有很强的时间性,它是某一时点的价格,不同的时点,同一宗房地产往往会有不同的价格,也就是说,估价实际上只是求取某一时点上的价格,所以估价一宗房地产的价格时,必须假定市场情况停止在估价时点上,同时估价对象房地产的状况通常也是以其在该时点的状况为准。
目前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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