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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告诉你的是,工伤赔偿和当事人年龄没有必然的联系,和员工在企业的用工性质和工资收入有关系。 还有,工伤的赔偿处理按照工伤伤残鉴定结果报...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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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岁的农民工遭遇工伤,如果单位没有为其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如果单位为其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其依法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其他。
一、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26955元×20倍=539100元
我国《劳动法》只有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超过60岁、女干部超过55岁,女工人超过50岁)的人员是否可以继续从事劳动,并未做禁止性规定;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权利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从事与自己智力、能力相适应的工作。《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该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可见,只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至于受雇的职工是否超过退休年龄,与工伤保险范围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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