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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亦不例外。由于各国社会政治情况和历史传统习惯的差异,在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上所主张的原则不尽相同。一般而言,刑事管辖具有以下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管辖的原则是: 1、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 2、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 3、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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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管辖的原则是: 1、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 2、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 3、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4、兼顾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能和工作均衡负担 5、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6、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 7、管辖恒定原则
有以下三类: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1、属地管辖原则。即在涉外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的住所、财产、诉讼标的物、产争议的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其中有一个因素存在于一国境内或发生于一国境内,该国就取得对该案的司法管辖权。在属地管辖原则中,又通常是以被告的住所地作为法院管辖权行使的依据。 2、属人管辖权原则。即在某一涉外民事案件中,只要一方当事人具有内国国籍,无论他是原告还是被告,也不论他现在居住何处,内国法院对此类案件均具有管辖权。 3、实际控制管辖原则。即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就看它是否能够对被告或其财产实行直接的控制,能否作出有效的判决。在实际行使中又可分为对人的实际控制和对物的实际控制两种管辖权。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管辖有一定原则,大部分情况下,民事诉讼被告所在地法院具备管辖权。如果案件复杂,性质严重,基层法院可能无条件审理,由中级或者高级法院管辖。另外,海上运输引发的纠纷诉讼,有专门的海事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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