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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纠纷必须处理到位,严禁回避矛盾。在土地承包纠纷未彻底处理前,存在土地承包纠纷的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都不能签订合同,以免堵死土地承包纠纷...
1、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设备拆卸安装的补偿(主要针对于大型或者精密生产设备); 3、搬迁费(设备、生产原料、基础设施、可拆卸地上附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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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包土地上能建多少建筑物呢做以下回答,若有土地审批手续,承包地上可以建房 1.《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2.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这是我国土地管理的一贯原则 3.该法第五十七条、第七十六条规定,无论占用何种性质的士地,无论临时还是长期使用土地进行房屋建设,均应经有权机关审批在现实生活中,因承包人承包大面积土地进行种植或者养殖经营,客观上确实需要建设一定的生产设施 4.《土地管理法》对于承包人在其承包的进行农业经营的土地上建设兼有一定生产管理和居住功能的房屋,是否须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无明确规定故《对关于非法占用林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请示的答复》规定,农业用地的使用者在农业用地上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工程,可以不经审批,但对于非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工程需经审批根据此规定,在承包土地上建房是否需要审批要视房屋的用途而定
《土地管理法》对于承包人在其承包的进行农业经营的土地上建设兼有一定生产管理和居住功能的房屋,是否须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无明确规定。故《对关于非法占用林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请示的答复》规定,农业用地的使用者在农业用地上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工程,可以不经审批,但对于非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工程需经审批。根据此规定,在承包土地上建房是否需要审批要视房屋的用途而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关于婚后夫妻双方的户口迁移问题,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有关结婚后夫妻双方户口必须落在一起的法律法规。夫随妻的户口或妻随夫的户口,只是为了方便夫妻双方工作生活把双方户口迁移到一块的一个原因,并不是什么规定。女方可以把户口迁到男方户口,如果男方也是农村户口,应当在男方所在地分到一份地(现在的地也就没有了)。 如果村里不给地,建议通过乡政府调解或申请仲裁,最好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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