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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以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为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有擅自改变旅游行...
(1)协商解决。 就上述定金返还和赔偿责任,你可以出示你和对方沟通交流的录音录像、短信凭证等,证明对方有过错,要求撤销合同退还定金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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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明确你无权向游客收取这笔余款,除非你和旅行社之间有相关约定,也经游客同意。虽然你们在对方没有签字盖章回传的情况下,进行了团队操作,但旅行社既然已向你们交付了部分款项,可见旅行社对你们的行为是认可的,此点不影响对方应付清余款的义务。根据合同相对性来说,你和旅行社之间应存在委托关系或合作关系,所以该笔余款应由旅行社支付,除非你们之间或旅行社认为你们之间还有别的问题没有说清楚,所以拒付此笔余款,建议你调查清楚,如果确是因为旅行社无故不给付余款,你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主要注意行程的安排,里面的形容词。还有住宿、餐饮、车等的标准,景区门票是否包含。 还有保险,旅行社责任险的被保人是旅行社而不是游客。
无论是法律本身的规定还是司法实践,这种免责协议都是难以免责的。朋友间的自助旅游,组织者对参加者负有一定安全保障义务,如果队员出险,领队要担法律责任。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陌生人拼游一旦引发民事纠纷,个案的各种细节的确认以及随之而来的索赔,都没有那么简单。由于自助游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适用的法律有《合同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几乎所有自助游的组织者都会在发帖时附上一个免责声明,表明跟帖者是自愿参与,责任自负,以此来免除“后顾之忧”,这就是“驴友”们常说的“生死状”。由于组织者提供的大多是无偿服务,所以参与者也不会过多计较,对这样的条款一般都会欣然接受。而实际上,这样的条款并不能真的一“帖”就完全免责。在自发召集的AA制出游方式中,由于组织形式决定了成员对组织者不具有接受服务和依附关系,事前的免责条款具有一定的警示效力。但成员之间约定实施的是一项危险活动,彼此间设定了互助的义务,当活动过程中成员间违背互助义务的宗旨时,免责条款就不管用了。而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涉及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可见,即使签订了“生死状”,组织者也要履行自己的风险提示义务,在危难时,全体“驴友”间也要履行力所能及的相互救助义务。否则,一旦出现意外,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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