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而因为其它劳动者自身原因自愿离职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基于兼职情况的不同,兼职被辞退有没有补偿应分情况予以区分: 根据劳动法相关司法解释,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看看合同上有没有说明,如果有说明那就要补偿,一切根据合同来看,兼职员工,人家本身有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在你这里工作,属于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法中定义的劳动关系只能有一个),你肯定也没有给人家上什么社保吧,这就对了,即使你们签署的文件叫劳动合同,法律上认定也是劳务合同。既然是劳务合同,那么首先要看合同中,对辞退有没有什么规定,有规定就按规定执行,没规定,那就没有,随时可以辞退,但是你必须把相关的劳动报酬给人家结清。
经济补偿金1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在职期间没有为你缴纳保险,辞职后,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人已浏览
785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