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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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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主要有: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的群众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推举产生,企业行政代表由企业行政方面指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调解委员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其机构设在企业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协商决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解决的必经程序。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县、市、市辖区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代表、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 (3)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担负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
1、劳动纠纷诉讼主体条件 凡是《劳动法》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因此,符合劳动纠纷诉讼主体条件的应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之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雇工在7人以下的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帮工、学徒等劳动者;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2、劳动纠纷诉讼标的范围 劳动纠纷诉讼的标的具体包括: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法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当事人可以就符合上述诉讼主体条件,又在诉讼标的范围内的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劳动纠纷打官司要多久才有结果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对于审理劳动纠纷案件的相关部门,通常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案件,并给当事人处理结果。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ask.com发布法律咨询。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2)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3)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 (4)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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