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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程序如下:首先召开股东会进行决定,决定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股东会决定后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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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应当以自己的经营收入抵补其成本费用,并且实现盈利。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所得和损失等。当出现负数时,公司即产生亏损。公司在按照税法要求缴纳各种税款的情况下,国家对于公司是否亏损不作强制性干预,完全由于企业自主经营行为。只不过对于投资股东来说,保值、增值、其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无法实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指公司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进行决议后使公司的注册资本予以缩减的法律行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出现经营亏损,经股东会决议后,履行公告等程序后,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减少注册资本的同时也减少了公司一旦破产倒闭后所要承担的责任。增加注册资本的同时也提高了公司的银行贷款额度,担保数额,风险责任注册资本是公司始发股东投入的资金,本质上是对公司开展业务中的债权人的保障。增加资本,表示股东对公司前景看好,欲加大投资,获取更多利润。有相应的资本出资可适当减轻债权人对公司偿债能力的担心,并给予相当的优惠。
1、减资行为存在瑕疵时减资行为效力。根据《公司法》第一把七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应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登报公示。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其45日内,有权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对于违反通知义务的减资行为效力,观点有三个:减资行为无效、减资行为不生效、减资行为有效但对债权人不生效。 2、对于股东责任承担。减资行为存在瑕疵的,减资行为对债权人没有效力,即减资不成。减资不成,那么,注册资本就不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认缴出资的限额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限额承担相应的责任。 股东减少注册资本有什么后果 二、股东减少注册资本的原因 1、一次性偿还债务。有些公司经营期间累计了很多债务,即使后面继续经营,企业的利润也没办法进行弥补,这样情况下就需要进行减资,来弥补累计的亏损。 2、注册资本过多。公司成立的时候可能没有估算好具体需要多少注册资本,在公司步入正轨之后,发现资金过剩,所以进行减资。 3、增派股息。因为股息是根据资本利润来分配的,因此减少资本可以增加股息。同时,还可以和“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结合,这样可以扫除亏损,恢复分红。 4、公司合并。一般在公司资产平衡的时候进行。 5、分离部门。将公司的一些部门进行独立,那么,资产也就跟着一起独立了,对于企业来说这也是减资了。 公司减资有形式上的和实质性的两种。形式上的减资仅仅知识账面上减少资本,但是公司财产不会减少,比如公司回购一定比例的流通股票,降低面额,将一笔资金归还股东等。因为经营不善需要弥补亏损的减资就是实际上的减资了,而大部分减资也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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