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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是农牧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限定,征用包括草原在内的非耕地农用地的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的准...
果树的征收补偿不仅要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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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0年自治区发改委的文件,矿产企业占用的草场首先是违法行为。如果政府不管,那么可以走行政诉讼,让政府管。如果政府提供了征用的文件,那么要求政府补偿。矿产企业不会直接把钱给牧民的。补偿标准为最高2220元/亩,乌鲁木齐地区目前是这样的标准。看看你们的草原证或者草场使用合同。
未经批准临时占用草原是违法行为无疑。其行为违反了草原法的相关规定,应由草原管理部门对违法人进行处理。法律链接:《草原法》第五十条在草原上从事采土、采砂、采石等作业活动,应当报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采矿产资源的,并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在草原上从事本条第一款所列活动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区域内,按照准许的采挖方式作业,并采取保护草原植被的措施。在他人使用的草原上从事本条第一款所列活动的,还应当事先征得草原使用者的同意。
1、牧草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4、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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