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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前提是双方对财产及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无争议;另一种是在法院起诉离婚,至少一方对财产分配或者孩子...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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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人: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某与某自愿离婚。 二、孩子由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元,在每月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财产分割状况 四、有无债务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协议人: 2002年月1月16日
夫妻互相享有继承权,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的一个重要标志。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基于婚姻的法律效力产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只有具备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的遗产。 据《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再婚夫妻在取得婚姻登记机关的结婚证明后,就是合法夫妻。《婚姻法》所指的夫妻当然也包括老年人再婚夫妻,老年人再婚夫妻双方当然也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再婚夫妻婚前房产的分割的相关资料。小编提醒大家,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如果出现了财产纠纷,可以使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110ask.com的在线律师。
男、女双方于2008年XX月XX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2、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3、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4、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5、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男方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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