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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难度较高,但是也可以进行尝试。货物买卖合同的核心条款便是产品质量条款和验收条款(这也是我们作为公司法律顾问,在审核货物买卖合同时最为关心...
房屋质量不合格如何维权?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如果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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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质量不合格如何处理(一)对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可先进行房屋的交接,然后再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二)在合同履行中,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二、房屋质量不合格维权应注意什么在收房阶段请专业人士如验房师等协助验房,目的是为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而新房从立项、承建到交付使用,都有相关部门和公司负责,开发商、承建商、门窗等材料的供应商、规划、电力、消防部门、煤气公司等,交房前是谁的责任谁负责。业主可以就重大、普遍性问题“抱团”集体维权,与开发单位谈判、协商解决,该整改的整改,该补偿的补偿,否则一旦入住后就很难再追究了。当然,维权过程中争取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也非常重要。建委系统的质量监督站一直是个被忽视的部门,其实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站在协调开发商、承建商、监理公司等各方关系时具有重大作用,争取该部门的介入和支持,督促其向相关单位追责,是业主重点要做的。一旦消费者购买了有质量问题的房屋后,如果在保修期内,可以通过与开发商交涉修复解决,在保修期外,可以与物业部门商量解决,万一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投诉,甚至诉讼到法院。消费者在维权时可以向律师咨询维权的方式以及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不能盲目维权,导致更大的损失。
房屋质量不合格如何维权?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如果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的,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卖房人应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者。 2、购房者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购房者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 卖房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购房者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的质量应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为依据,如果购房者对房屋质量存有疑虑的,可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测。 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不签劳动合同应该通过协商、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权。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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