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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收账款坏账怎么处理有以下回答对于发生坏账的应收账款核销,对于企业无强制的统一要求。企业应根据内控管理的要求,材料须能证明该款项确实无法收回,然后根据企业分级授权管理规定,由管理层或董事会在各自权利内批准核销。财务部根据批准的核销的文件,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对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对于税务方面,《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公告第25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第二十三条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因诉讼案件形成的坏账损失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 3.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或终结执行的法律文书; 4.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凭证(包括初始入账及后续证明应收账款余额变化情况的相关核算凭证)。 5.《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扣除情况表》(一式两份); 6.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按损失类型明细逐项进行说明,具体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损失类型、损失明细、损失金额、损失发生的时间、损失的原因、企业对申报损失真实可靠性的声明等内容,报告上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7.《提交资料清单》(按损失明细逐笔填写《提交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所有复印件统一要求A4纸规格,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分析这个指标时,主要是企业自己现在与历年对比,看是否下降。如果与同行业别的企业作横向比较时,要注意计算口径的不同。有的企业把全部销售额作分母,对坏账的定义也有差别,有的企业把逾期6个月视为坏账,有的把逾期一年视为坏账。企业应参照财务规定制定自己的计算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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