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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应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
抗诉被驳回后,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1、人民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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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提出抗诉: 1、对于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的案件。如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所认定的事实不清楚或者有错误,用以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据前后矛盾,证据与证据之间互相矛盾,判处的结论与证据不相符合等等。 2、对于原审判决、裁定适用法律不当。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有错误,或者是定性不准,混淆了有罪与无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或者是判刑畸轻畸重,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 3、严重违反诉讼程序。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使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受到了侵犯。例如,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没有回避。未依法为盲、聋、哑、未成年人被告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等。综上所述,我国刑法中对刑事抗诉有明确的条款规定,检察院发起抗诉有两种类型,按照二审程序或者审判监督程序,如果是采取第一种方式,则检察院在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认为审理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错误,可以行使抗诉的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十一条“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的规定,你的再审申请被省高院驳回后,将不能再继续申请再审。你可以向省检察院申请抗诉,但被受理的可能性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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