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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离婚协议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
在协议过程中,很多当事人往往自行谈判,起草和签订离婚协议。很多当事人对民法典等法律的理解并不完全正确。因此,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以为经夫妻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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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房产协议书是有效的。因为,我国婚姻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财产进行分割,即协议分割。在协议分割财产的情况下,只要不存在恶意损害债权人的行为,那么夫妻之间想怎么分割财产都是可以的。 2、离婚房产协议书也是如此,只要夫妻愿意,就可以在离婚房产协议书中对房产的归属、分割方式等等作出明确约定,法律是承认离婚房产协议书的内容的。
市民张先生与宋女士2006年结婚,结婚后生育了一个儿子,婚后第二年二人还在中山区解放路购买了一套面积180平方米的住房,房证名是张先生的。几年前,张先生辞去公职下海经商,但生意非常不顺,投到股市中的钱也连连亏损。宋女士总是抱怨张先生不该一时冲动丢掉本来稳定的工作,张先生刚开始并没有与妻子太过计较,但时间一长,张先生终于难以忍受,最终两人闹到要离婚的程度。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张先生感觉自己对不起妻子,于是答应将夫妻房子和家庭的其他财产全部都给宋女士,孩子也随宋女士生活,张先生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3000元,直到孩子能够独立生活时为止。从这个协议上看,相当于张先生净身出户。两人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并到区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证拿到没过几天,张先生就后悔了,他感觉自己净身出户有些太吃亏,夫妻两人的感情又没有修复的可能,于是找到宋女士要求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要求宋女士给付房子价值的一半,否则不配合宋女士房子过户。宋女士当然表示反对,随即拿着这份离婚协议将张先生告到了法院,要求按照离婚协议内容判决房子归自己所有,法院支持了宋女士的请求,判决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归宋女士所有,张先生协助过户。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协议生效后能否变更的全部内容。当然,有的人反悔并不是想挽救这段婚姻,而是希望挽回损失,但是寄希望于想要挽救婚姻的人初衷是好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离婚协议书是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意见的协议,本质上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可以事后修改或撤销。离婚协议并不具备法院或仲裁机构出具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以及政府出台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文书所具有的公示效力,不能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因此除非有法律、行政法规的例外规定,持离婚协议的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登记机关不应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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