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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季度开始申请,具体可以咨询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或者关注其官方网站。 2、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 家庭成员在本市居住,具有本市乡...
具体什么时候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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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辛集市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目前在辛集申请经济适用房须满足: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5.满足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经济适用房每个季度可以去申请一次,具体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 2.填写申请审批表后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 3.区房管局审核上报市房管局出具证明; 4.公示后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二,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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