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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辛集市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
1、一是城市常住人口; 2、第二个就是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城市的人均收入标准,这个标准多少,由城市政府定; 3、第三个条件就是人均住房面积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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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可以申请的:(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抚养或者扶养证明(单身人士除外)。残疾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家庭;(2)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3)无房家庭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留复印件)。(2)住房情况证明。苏州市经济适用房条件须同时符合三大条件。单位或者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须提交的证明材料:(1)收入证明。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提供收入情况的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3)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4)婚姻状况证明。(5)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经济适用住房可优先出售给符合上述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无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被拆迁户以及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除了户口问题,还有其他条件也要满足。比如,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你可以看看具体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办法 本次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以已婚家庭或单亲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以已婚家庭、单亲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应根据选房计分排队办法及户籍条件,结合可供选择的房源情况,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购租申请。廉租住房的申请仍按我市现行的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程序执行。 三、申请条件 (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本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含此日,下同)具有本市户籍,未成年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时间不受此时间限制。 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的,视同本市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其户籍迁移出本市的在读学生或现役军人,视同本市户籍,但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形成时间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从2003年1月1日起至签订购房或租房合同之日,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现未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6.2008年至2009年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连续两年低于23252元。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年可支配收入的总和,除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总人数计算。 7.至本通告发布之日止,申请家庭总资产不超过28万元。申请家庭总资产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总资产的总和计算。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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