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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三个月内。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当事人,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至六个月内结束仲裁就是符合程序的。一般来说,在立案之后的一至三个...
一到三个月内。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当事人,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至六个月内结束仲裁就是符合程序的。一般来说,在立案之后的一至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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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经济纠纷的,一般不适用劳动仲裁;如果发生的是劳动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由仲裁庭在受理案件后的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不超过十五日。 法律依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1、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是否到庭,并向首席仲裁员报告仲裁庭准备就绪,然后宣读仲裁纪律。 2、首席仲裁员核对当事人身份以及委托代理权限;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告之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3、开庭调查,依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其他仲裁参与人的顺序,询问有关产生纠纷的事实;出示有关证据;询问其他证人。当事实调查完结时,征求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如同意,即时进行调解,如调解成功即可宣布休庭、开庭结束。哪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则组织双方辩论。 4、如再次调解不成。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当事人陈述完毕后,应暂时休庭。 5、休庭时仲裁庭对合同纠纷进行评议,并做出裁决意见。 6、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结束,致此开庭即告完结。
(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 (二)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三)海事海商案件,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一千元至五千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按申请限制数额的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但最低不少于五百元。综上所述,经济纠纷后申请仲裁是需要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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