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您关于村集体土地流转拆迁补偿的问题,有如下回答;对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
土地征收的补偿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时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有2种:货币补偿或房屋安置。 2、对于非住宅房屋,由于涉及到工业、商业、办公用房等多种类型,情况复杂,主要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3、货币补偿,将确认的被拆迁房屋合法面积按市场评估价折算成货币,由被拆迁人自行购买安置。市场评估价由房屋区位补偿单价和旧房补偿单价组成。
一、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规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择农用地作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咨询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和规划部门是否符合农用地的规划。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七号)的要求。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土地供应限制项目目录》的,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提供建设用地前,必须取得国土资源部许可,然后办理批准手续。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制的《禁止土地供应项目目录》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其建设项目用地报告,各级人民政府不批准提供建设用地。第二,确认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然后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土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核符合要求的,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者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其中,农用地转用和批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使用或者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相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三、用地单位持《选址意见》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土地预审申请,由国土资源局出具《建设项目土地预审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预审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应重新申请预审。建设用地单位申请预审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2、预审申请报告包括:拟建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建土地总规模和拟建土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规划;3、需要审批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准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涉密军事项目或者国务院批准的特殊建设项目用地的,建设用地单位可以直接向国土资源部提出预审申请。国土资源局应当自受理预审申请或者收到转让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并出具预审意见。二十日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经国土资源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四、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向建设部门、环保局办理项目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环境保护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86)第003号)审批建设项目。有些建设项目还需要报劳动行政部门按照《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审批。五、用地单位持上述审批文件,向原预审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正式申请。六、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制定农用地转用计划、补充耕地计划、征地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分为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4号)实施前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4号)实施前批准立项的,仍按原规定报批;实施后,经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等部门或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报国务院批准;另外,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征地面积超过省批准权限的,土地征收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人已浏览
26人已浏览
28人已浏览
1,0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