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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
1、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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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这么久没有签订合同了,可以仲裁机关会视同企业已经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那样双倍工资就无法索要了。但是没有保险应该要求企业补交。拖久的加班费也可以要求补回。无故辞退你,没有提前30天通知,应向你额外支付一个工资代为代通知金的。另外,你的情况,属于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如果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补偿金。即每年支付二个月。《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
1、如非你本人签署,视为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 2、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3、经济补偿金根据解除的合法性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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