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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事档案保管应由人力资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2、离职员工档案另存整理,档案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3、属于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的员工,其档案(...
人的人事档案,一般会在工作过的单位留下线索,要么就作为退休职工存着,转递到其他档案保管机构的话也会有转递的存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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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也就是说一般可保留两年,期间可通知离职员工将档案转走,如果公司条件允许的话,可一直为其保留,避免以后的纠纷。
可以找劳动局处理,原单位扣押档案是不对的。辞职后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档案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给劳动者结清工资,办理社保、档案等离职手续。《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如果自己和对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这个离婚手续将在民政部门保存。一般来说,保存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协商离婚的离婚协议书,民政局至少保留20年,20年后转移到档案馆保管。诉讼离婚档案人民法院至少保存30年。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必须具备的法律文书。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看到离婚协议时,才会对双方的离婚意愿、财产债务分配、子女抚养权等达成合理协议。当事人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准备三份离婚协议,一份交给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各持一份。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所有需要长期保存和检查的文件都被归类为永久保存;所有需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存和检查的文件都被归类为长期保管,保管期为30年;所有需要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保存和检查的档案都分为短期保管,保管期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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