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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是社保局安排的鉴定吗什么时候的受伤单位交了工伤保险吗如果准备工伤索赔,还是把这些信息补充一下...
政府的指导价都较低,可以要求评估土地价值,如有不懂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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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北起柳杭社区北边界-吉光社区西边界、北边界-山泉社区西边界、北边界、东边界-山耐社区北边界、东边界-公平庄社区东边界-青龙山社区北边界、东边界-东关社区北边界、东边界、南边界-新泰山社区东边界、南边界-峨眉新村社区南边界-怡心园社区南边界-李家窑社区南边界、西边界-凤凰园社区北边界-李家窑社区北边界-龙泽园社区西边界-双山社区西边界-大辛社区西边界-大成社区西边界-白虎山社区西边界-柳杭社区西边界封闭区域。 补偿标准:区片价:63000元/亩;基本农田:75600元/亩;建设用地:63000元/亩;未利用地:504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白塔镇、域城镇(茜草村、银龙村西村界-石门村、石匣村东村界-西域城村西村界-和尚坊村东村界-姚家峪村西、北村界以东部分)、城东街道除区片Ⅰ剩余部分、城西街道除区片Ⅰ剩余部分、山头街道(乐疃村东村界-水峪村北村界-尖西村东村界-尖北村东、北村界以东部分)、八陡镇(除原山林场部分)。 补偿标准:区片价:53000元/亩;基本农田:63600元/亩;建设用地:53000元/亩;未利用地:424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除去区片一类、二类剩余部分。 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爱土拆迁律师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关于农村宅基地,例如,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是多少?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实施《北京市房屋估价办法》可知,北京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如下: 1、通县、大兴、昌平、顺义县按房屋重置价格的80%掌握;密云、怀柔县、门头沟、房山区按房屋重置价格的70%掌握;延庆、平谷县按房屋重置价格的60%掌握。 2、房屋附属物补偿价格按附表1执行,其中远郊区、县房屋附属物补偿价格需乘以房屋重置价格补偿的幅度。 3、私有树木的材值补偿价格按附表2执行。树木所有都需要留用的材树,只计算其材树砍伐费。砍伐费按材树直径标准每厘米1—2元(包括远输费),由所有者自行砍伐。 4、果树另加计产值补偿费,补偿标准为:鲜果树按前三年年平均产值的5至6倍计算,干果树按前三年年平均产值的7至8倍计算。未结果的幼树按实际情况适当作价。说明:一、计算标准: 1.不分何树种均按胸径计算,分支点低于胸径的按地径计算。 2.材长尺寸:从分支点量至地面。二、缺陷允许限度:一等树木不允许有节子(活节、死节)、内腐(空心、铁眼)、外腐、大弯曲、裂纹等。二等内外不腐无裂纹。三等除上述外均列为三等。三、死树不计价。四、本表系立方米价格,计算树价时,根据材长、径级按《材积表》折合计算。二、最新土地法农村宅基地怎么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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