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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以申请撤销被执行人的转让行为,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
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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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执行规定》第61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由此看出,启动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程序,必须有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对申请书本身不进行审查,只要写明被执行人不履行或履行不能的事实及第三人的基本情况,人民法院即可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并直接送达,以便第三人提出异议。
1、出具律师函,向债务人追讨债务; 2、查询对方当事人身份信息,分析法律关系是否真实存在; 3、起草起诉状、调查取证申请书、保全申请书等法律文书; 4、搜集有利证据,申请证据保全;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资讯! 5、协助当事人查询对方的财产信息; 6、联系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帮助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 7、与法官助理沟通,追踪财产保全进度; 8、与法官助理沟通,催促法官助理排期送达; 9、参加一审、二审的庭审辩论; 10、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法律文书,执行程序代理; 11、催促执行法官尽快对对方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申请书 小学校县人民法院: 我与曾借贷纠纷一案,你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依据本人的申请,你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判决中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现得知被执行人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你院判决。依据()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该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退还被执行人曾货款8元;赔偿拒绝向被执行人曾供货造成的经济损失54000元,两项共计136000元。 据此,被执行人对该公司享有到期债权136000。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自己的合法债权,特请求贵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之规定,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对该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136000元。 到期债权执行制度,就是在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发现其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线索,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书,如该第三人收到通知书以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又未主动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程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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