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
合同变更方式: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成立后因不可抗力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人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2条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文本)通用条款第23条规定,合同双方可按以下合同价款的方式在专用条款中作出约定:固定价合同、可调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同,对于承发包双方来说,采用不同的合同价形式意味着双方风险责任划分不同。现在普遍采用的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基础上的可调价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及调整的方法。
(一)通过招标,选定中标人决定合同价 这是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适应市场机制、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经过招标、评标、决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应该根据招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其中评价就是合同价。合同内容包括: (1)双方的权利、义务; (2)施工组织计划和工期; (3)质量与验收; (4)合同价款与支付; (5)竣工与结算; (6)争议的解决; (7)工程保险等。 (二)采用文本 不同的项目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进行修订。 (三)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协商决定合同价 这一方式适用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抢险工程、保密工程、等不宜进行招标的工程以及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合同签订的内容同上。业主、承包商应当在合同条款中除约定合同价外,一般对下列有关工程合同价款的事项进行约定: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建设工程合同价的确定方式; (2)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限; (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5)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和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方法; (6)工程竣工价款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8)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方法; (9)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担保事项。 招标工程合同预定的内容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
一是主体变更。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保险当事人和保险关系人。保险当事人是指订立保险合同并享有和承担保险合同确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人,包括保险人和被保险人。 二是客体变更。保险合同的对象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归被保险人所有,其变更必须由被保险人的变更引起。3、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保费等内容的变更,主要是保费的变更。4、被保险人因实际需要提出变更请求,主要是因为保险金额变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4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