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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在婚姻登记员的见证下现场签名。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第五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
离婚协议书哪里拿,这是许多人对它的一个认识误区,要知道,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夫妻就离婚事项达成的自主约定,它应当由准离婚夫妻自己根据协商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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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书到当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处)领取,根据双方协商填写内容。 2、离婚协议书也可以自己拟定,或者是请专业的律师帮忙拟定。 3、协议离婚的手续虽然简化了,但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协议离婚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别人代理,还要出具两人共同签名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处理等平等协商一致的意见。 (2)离婚协议书要合法。 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 (3)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离婚协议书在婚姻登记机关留存归档,可到婚姻登记机关查阅离婚档案。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第七条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一)《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三)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六)其他有关材料。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六)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七)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具有以下区别: 1、签订对象不同;三方协议的主体学校、写生、用工单位三方,而劳动合同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 2、签订时间不一样;三方协议是学生毕业离校后到单位正式报到后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自用工之日起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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