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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认为,虽然行为人也如第三种情况一样具有退还或上交行为,但是由于其实施该行为的主观目的是为了掩饰犯罪,逃避罪责,因此不能够认...
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会基于以下四种原因将贿赂款物予以退还或上交:行为人在收取对方给付的财物时并不知道财物的实际价值,发现后遂及时予以上交或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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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2、【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这种情况是否按受贿罪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如果因自身或与其受贿相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所以,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请托人款物后,不是只要退还给对方就可以不按受贿处理,如果行为人收受财物后,听到消息,担心事情败露,将所收受的款物退回,则不影响受贿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7月21日做出的法释(2000)21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的批复》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事先约定,在其离退休后收受请托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由此看出,退休后依然可能构成受贿罪。你父亲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关键看他退休后收受财物是否是在职期间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约定退休后再给付的。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是没有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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