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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能提供证据,证明是用自己婚前财产购房,房屋性质不变,仍属于老人婚前个人财产。2、如加上名字,房屋既为共有,另一方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份额,...
老人再婚何其艰难!而影响再婚和离婚的因素中,财产问题是最重要的因素。 一、财产问题困扰老年人再婚 中国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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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年人再婚时,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以及配偶与子女的继承问题。例如,甲、乙系夫妻关系,双方有一子丙。甲乙双方有一套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在乙去世后,甲又找一老伴丁,并办理结婚登记。这时,该房产是甲与丁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甲的个人财产?假如甲先去世,房产如何处理?
首先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你提出您的问题,答复如下:第一,房子的所有权归谁所有,如果是老头的名字,要了解老头在何时买的房子,谁拿钱买的。如果是老头自己在结婚之前买的,房子为老头的个人财产,作为老头的儿子无权处分父亲的财产,除非老头将房子赠与给了儿子,并且办理过户手续。老头对房子享有所有权,与老头结婚的老伴在婚姻存续期间就享有房子的居住权,如果老头过世了,首先要看老头是否有遗嘱对房子进行了处理,如没有老伴和儿子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以上的答复如有不清楚的,请与我联系。
如双方因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双方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尊重子女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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