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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直接写“判令被告支付后续治疗费用人民币元”,另外由于是未实际发生费用,具有不确定性,通常法院不会支持这类请求。...
不能。 原告要求退还医疗费就不应支持,因为此部分医疗费的给付是基于原告和医院间的医疗合同,并非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害,即使没有被告的侵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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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来说,医疗纠纷赔偿项目大致包含着十一个大类,具体如下:(一)医疗费:按照医疗纠纷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纠纷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三)护理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纠纷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四):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纠纷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纠纷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按照医疗纠纷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按照医疗纠纷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8周岁的,扶养到18周岁。对年满18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纠纷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纠纷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现在法院判决一般要求费用实际发生后才会判决,你讲的后续治疗费没有实际产生,法院不会给处理的,如果你们不做手术,该笔费用不会产生,就不能主张的。 如果一定要,可以找对方协商,协商不成,通过法律手段是要不回来的, 我国民事法律讲究的是损失实际补偿原则,如果损失没有发生,不会补偿的。
1、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2、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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