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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
建议及时向督察投诉或想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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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样计算出来,拘留最长是37天,超过37天还还没有逮捕的,就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
关于打架报警,例如,可以(治安)打架案件处理:1双方私了:警察负责给地方双方谈,谈妥了就打调解协议书,前提是双方都同意调解,任一方不同意都无法私了。警察不负责谈价钱(私了:就是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通过派出所走法律途径的意思),由双方自行商量价钱,而且要一次性赔偿,没有后续,自双方签处调解协议书之刻起,此事就此了解。2警察处理:调查双方动手行为,有动手行为的予以罚款或拘留,在轻微打架中还手也算动手行为,一样会被处罚。所以双方动手双方罚款或拘留,如果实施了行政处罚,警察将不为双方医药费问题负责,因为动手者已经为其行为被处罚,故不存在追讨医药费问题了,如需要医药费只能通过法院打官司了(成本不低哦)。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时,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作出书面决定的案件,被害人可直接向犯罪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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