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保险超出核定的业务范围从事保险业务,是指保险违反分业经营管理的原则,从事核定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保险业务的行为。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的业务范...
保险公司超出核定的业务范围从事保险业务,是指保险公司违反分业经营管理的原则,从事核定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保险业务的行为。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对你提出来的“在交通事故中超出交强险范围的损失,保险公司应当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就可以根据《对最高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内容,有了一个清楚的说法。第七条对“交强险与商业险并存时精神损害赔偿的次序”中就作出了规定:同一机动车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先由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就是说,在交强险赔付不足的情况下,我们购买的商业险就起到了规避风险的作用了。
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其一至二年招标代理资格;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影响评标结果的,应当依法重新评标或招标:(一)超越资质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的;(二)以他人名义承接招标代理业务的;(三)转让或拆分招标代理业务的;(四)承担同一招标代理项目的投标代理或投标咨询业务的;(五)违法向招标人收取费用的;(六)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招标程序的。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三)、(五)、(六)、(八)项,第五十五条(二)、(三)、(四)、(五)项,第五十六条(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380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