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合理,单位是想要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职工本人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看一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上班时间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是加班,你可以要求加班费。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个月的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用工在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允许的,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就是非法用工,用人单位应当从用工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同时递交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依法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首先,给予一个月经济补偿不合理。根据你表述,该公司应当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因此,我认为应当按照10个月的工资支付赔偿金。而不是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人已浏览
792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