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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是独生子女、一方为少数民族、孩子有疾病等等,参考计划生育条例。...
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初婚,以前没有生过孩子,可以生两个孩子。再婚的话,再婚的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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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2、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3、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4、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5、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6、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7、一方从事井下工作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工作,只有一个女孩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除适用第十七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家庭又确有困难的; (二)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若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三)在深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 (四)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
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如果夫妻双方是初婚,以前没有生育过孩子,是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如果是再婚,再婚夫妻要少为两个孩子可以再生育。另外各地对于再婚夫妻生育二胎的政策不尽相同,需要结合当地的生育政策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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