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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房东卖房子出现单方中止合同的,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买卖不破租赁。即,房东可以卖房,但租赁继续有效,租赁关系变为你和新房东。...
已出租的房屋是可以被卖的,但是需要房产人对承租人做调解,如果是签订的合同没有到期,出租人需要对承租人退还押金以及租金,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则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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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传浩律师回复您,您和买方的房屋买卖行为属于典型的合同行为,买方付款,您出卖房屋是您们双方应履行的义务,如果您现在不想出卖房屋,那么严格来讲属于法律规定上的违约行为,这样您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由于房屋没有过户,那么从房产权属角度来讲,房屋仍然是您的产权。所以您可以不卖房屋,但是建议最好和对方协商解决,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毕竟您属于主动违约。
如果没有给对方过户的话,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如已经过户,只能同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一般签署合同时,都有一个补充协议,上面规定过户日期的。如,业主房屋有贷款,就会规定解压日期,以及房本解压完后特定的几个工作日内过户,如果到期不过户,属于业主违约,支付违约金给客户。因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最好严谨些。如果买方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卖方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或被“抢购”,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如果买方志在违约金的赔付,须将已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诉,以防卖方因败诉而拖欠所支付的房款及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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