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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你婆婆的名字,房子就是婆婆的财产,你和你老公的出资,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借给你婆婆的,算借款;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借的,视为你和你老公对你婆婆的赠与。这房子是你婆婆再婚、领结婚证前就建好的吗?如果是,假如将来有一天你婆婆先去世,房子全部成为遗产;如果是他们领结婚证之后建的,房子的一半是你公公的,另一半才是你婆婆的遗产。关于你公公的继承权:只要他们领了结婚证,他就有对你婆婆遗产的继承权。想不让你公公继承:如果房子是他们领结婚证前建好的,让你婆婆一个人留下遗嘱指定由你和你老公继承就行了,涉及房产的遗嘱最好公证。如果是他们领结婚证后建的,你婆婆留下遗嘱只由你们继承,你们也只能继承到房子的一半。
合理的办法应该是你的名字,我们的房子基本上都是父母给的钱交首付,然后自己打分期,但是如果你父亲想要房子,那这事就不好办了,如果抛去你妻子的话还好些,毕竟你父母的将来都是你的,但是你想和你老婆离婚而又不想分给她房子,那这房子的户主还是你爸爸的名字比较好,那样你们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就不包括这个房子,但是现在让你老婆知道你这想法你会日子很难过,中国的法律不是去分辨你家这房子的复杂关系,它只会看房主的户主是谁,那房子就是谁的!%7E如果你不想给你爸爸,而你爸爸又交了首付,那么你就把首付钱还给你爸爸,如果你爸爸想要房子,而又没钱打分期,那么银行方面会回收房子,你爸爸的钱一样损失不了,但是房子没有了,如果以上是你不想给老婆分财产《房子》而你爸爸也是那个意思,那么分期的钱你出,以你爸爸的名字,而房子分期的钱,你爸爸拿不了,你就以每月给你父亲善养费的形式,把钱给你爸爸,但是以后你都不能说你的赡养费就是房子钱,房子分期的钱和你没关系,你只是孝敬你的父亲交了你应该交的赡养费!
这个房子现在是你婆婆的,产证上也是你婆婆的名字,当时也是你婆婆出钱把它买下来的,你婆婆对这个房子具有处分和收益的权利。至于你婆婆的姐姐,她在这个房子还没有成为产权房之前是有承租权,那个时候这个房子并不能继承,所以也没有分遗产这一说。只是你婆婆可以出于好心,人道主义,不想破坏大家关系,而给你婆婆姐姐一部分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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