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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般是双务合同的,所以债权人债务人也是相互的。 例如: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买乙的货物,此时站在交货的角度看,乙是债务人,甲的债权人;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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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债权转让的通知,《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必须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因此,无论是书面通知,还是口头通知均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相关通知内容,应当体现到债权人的姓名、债务人的姓名,双方债权的标的额,受让人的名称或姓名,债权转让何时生效等内容,并应当留有痕迹,也就是说,即便是口头通知,但是应当由录音、录像、证人证明等,能够证明债权人已经履行了法定的转让债权通知的义务,避免双方因该问题导致纠纷。 2、债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债权进行转让,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的债权转让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司法依据《民法典》80条
1、按照合同提供担保。债务人应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担保,这种义务通常发生在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生效之前。2、如实申报义务。在订立贷款合同时,债务人应当根据债权人的要求,提供与贷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如实申报义务也经常发生在贷款合同的主要义务生效之前。3、容忍义务。债权人按照约定检查和监督贷款的使用时,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定期向债权人提供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如果该义务是基于协议产生的,债务人有权拒绝。4、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债务人未按照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债权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解除合同。5、按时支付利息。银行贷款合同作为有偿合同,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期限支付利息。6、贷款按期退还。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退还贷款。
债权转让制度,是债权在不改变内容,仅改变一方主体即债权人的情况下进行的权利让与。同时,管辖协议条款因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为债权债务关系而存在,随债权债务关系而移转,具有依附于债权债务关系的特性。因依附于债权债务关系,管辖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脱离了产生它的缔约当事人,从而独立于具体的债的主体。换句话说,管辖协议对任何进入其指向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人均有其约束力,其约束力并不局限于原始的缔约当事人。因此,原债权人与债务人有协议管辖约定的,如不违反法律规定,该约定继续有效。本案应依据仲裁条款的约定,通过约定的仲裁机构裁决,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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