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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审理、判决,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以及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 2、人民法...
银行会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抵押物,主张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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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银行的贷款合同会约定,你不按时还款达到一定程度,银行可解除合同、拍卖房产、要求提前还款并承担违约金等,同时律师费、诉讼费也需要由你承担; 2、银行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及时还款不受损失,如能协商继续履行贷款合同可以不拍卖房产; 3、假使走到诉讼阶段,你也可以委托律师通过法院协商继续旅行贷款合同,保证继续还款并承诺承担责任,可以保住房产; 4、如银行不协商要求承担责任,等对方起诉后通过法院出具调解书或判决书处理; 5、银行胜诉后可申请法院执行,拍卖涉案房产以偿还欠款,有剩余部分归还给你;
信用卡逾期还上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要看是否恶意透支,以及金额。 1、信用卡欠款不还,如果被判定为【恶意透支】,且数额较大的,可以立案的。 2、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 4、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已经属于犯罪。 注意: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9年12月16日起施行。《解释》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以及"恶意透支"认定处罚的相关问题,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了界定,以区别于善意透支的行为。 司法解释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合司法实践列举了六种情形,比如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的不归还;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等。这些情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以上就是贷款未还银行起诉的条件。
1、欠银行贷款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 2、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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